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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—10月份天津市CPI同比上涨2.4%

天津日报 评论 2019-11-15 16:15:54

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监测数据显示:1—10月份,我市CPI同比上涨2.4%,涨幅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.2个百分点,总体处于温和运行状态。分项看,食品烟酒价格上涨3.6%,服务价格上涨2.5%,工业品价格上涨1.2%。

从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来看,价格“七涨一降”。其中,价格涨幅超过3%的有其他用品和服务、教育文化和娱乐、食品烟酒,分别上涨4.5%、4.1%和3.6%;涨幅在2%—3%之间的有居住、衣着,分别上涨2.4%和2.3%;生活用品及服务、医疗保健价格分别上涨1.0%和0.9%。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0.6%。

从10月份单月数据看,10月份我市CPI同比上涨3.3%,环比上涨0.3%,其中猪肉价格同比上涨93.5%,环比上涨22.8%,分别影响CPI上涨约1.18和0.44个百分点。鲜瓜果、水产品、鸡蛋价格环比分别下降6.0%、4.8%和2.3%,合计影响CPI下降约0.21个百分点。扣除食品和能源后的核心CPI同比上涨2.5%,环比持平。(张璐 徐慧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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